當書法遇上法律,會擦出怎樣的火花?
2020年7月11日,由法制日報社主辦、法報文化傳媒(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千音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聯合承辦的“書·法”系列活動正式啟動。
“書·法”活動旨在為創(chuàng)新法治宣傳教育,多開一點腦洞、多花一點心思、多出一點力量、多做一點貢獻,引領和推動更多的人拿起筆來學法、寫法,在不斷“書·法”過程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養(yǎng),在全社會弘揚法治精神。
《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對黨領導新時代政法工作進行全面制度擘畫,為黨領導政法工作提供基本遵循,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為學習好、宣傳好、貫徹好、實施好這部黨內法規(guī),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信訪工作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基本法》等法律法規(guī)之后,“書·法”系列活動將筆端對準《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
精彩內容,敬請關注。
政法工作條例第二十六條 地方黨委應當在本地區(qū)帶頭執(zhí)行黨中央以及上級黨組織決定、決策部署、指示等事項,并指導、督促黨委政法委員會和政法單位黨組(黨委)做好貫徹執(zhí)行相關工作。
地方黨委成員對黨委集體決策應當堅決執(zhí)行;如有不同意見,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級黨組織反映,但在決策改變前應當堅決執(zhí)行。
王文杰,中國書法家協會第六屆理事,中國作家協會會員,蘭州軍區(qū)美術書法研究院原名譽院長。
編輯:武卓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