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訊 記者趙紅旗 通訊員丁久寧“掃碼下載App聊天,美女同城自由約”……偷偷被他人張貼在倒車鏡、電線桿上的涉黃小廣告,竟然是一些未成年人受到利益誘惑而張貼上的。近日,經(jīng)河南省杞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法院以組織未成年人進(jìn)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罪,判處組織者劉某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貼廣告,按張算錢,幾天能掙幾百塊,干不干?”6月初,正在廣場玩耍的未成年人小李遇到了主動向他拋出“橄欖枝”的劉某。令小李沒有想到的是,劉某通知他去干活的時間選在深夜12點,同時到場的還有其他5個未成年人。劉某拿出幾千張涉黃小廣告,安排小李等人張貼。
“上家驗收合格后,就能領(lǐng)錢?!睘榱四芫_計算各自張貼的條數(shù),體現(xiàn)出“多勞多得”,劉某現(xiàn)場對他們進(jìn)行了培訓(xùn),教他們在手機(jī)上提前下載好記錄行動路線的App,給他們講解張貼小廣告的方式以及每次出來時間,并告訴他們每貼一張都要錄像、上報數(shù)量。
此后,劉某多次開車?yán)±畹?人深夜張貼涉黃小廣告。為了完成上線規(guī)定的下載量,劉某要求小李等人用自己的手機(jī)掃碼下載,并提示掃碼后不要多聊,以免被騙。
6月14日凌晨1時許,杞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巡邏民警現(xiàn)場將正在張貼涉黃小廣告的小李抓獲。隨后,組織者劉某落網(wǎng)。近日,法院對劉某作出上述判決。
編輯:張守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