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訊 記者張雪泓 實習生隗欣怡 記者近日從北京市東城區(qū)人民法院獲悉,2022年至2024年,該院共審結涉不可移動文物民事案件236件,案件數(shù)量呈下降態(tài)勢,矛盾柔性解決的效果良好。
據(jù)介紹,在已審結的236件民事案件中,以判決結案的121件,占比51.27%;以調解結案的105件,占比44.49%,案件服判息訴效果明顯。東城法院民事審判一庭庭長徐靜介紹說,涉不可移動文物保護面臨多樣風險,文物保護力度依然不足,審判專業(yè)化有待進一步提升,文物保護合力仍需加強。
“行政執(zhí)法與司法審判應建立有效銜接。”徐靜說,案件審理中發(fā)現(xiàn),即使已有生效判決確認了一方應當履行的義務,但因文物特殊性需涉及審批前置程序,往往無法通過強制力直接執(zhí)行。若義務人履行時消極怠慢,司法和行政的銜接不暢會影響文物的保護效果。
據(jù)介紹,近年來,東城法院妥善審結了一批涉歷史文化街區(qū)改造、中軸線申遺改造案件。依托“涉文化領域審判特色人才高地”建設,東城法院于2023年成立文物保護專業(yè)審判團隊,實現(xiàn)“一文物一團隊一檔案”,打造“勘驗+”模式,做到涉文物審判應勘驗盡勘驗,案件調解結案率達43%。2024年,東城法院在16起案件中要求當事人簽署文物保護承諾書,發(fā)出北京法院首份針對不可移動文物的司法保護令。面對不可移動文物保護面臨的問題,東城法院積極探索“法護文脈”工作機制,以黨建引領、專業(yè)引領、文化引領“三個引領”實現(xiàn)文物司法保護質效并舉,以“和合·中軸”法院文化品牌打造凝聚合力。
編輯:杜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