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郝鐵川 (河南大學法學院教授)
《周禮》并非某朝某代典制的實錄,而是旨在為千秋萬世創(chuàng)立行政規(guī)則。其條理邏輯清晰、結(jié)構(gòu)整齊劃一,因而很容易成為各式各樣的政治家變法改制的參考樣板。本文則從行政法制入手,梳理《周禮》的影響。這里所說的行政法制,實際上是行政組織法,與今天以控制行政權(quán)運行為核心的行政法不盡相同。
第一,西漢王莽改制是法制史上的一件大事,《周禮》則是王莽改制的重要參照。一是王莽以“井田”方式實行“王田”(土地王有,不準買賣),防止土地兼并。王莽始建國元年,即針對這個問題,頒布了“王田”令:“古者,設廬井八家,一夫一婦田百畝,什一而稅,則國給民富而頌聲作。此唐虞之道,三代所遵行也……今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屬’,皆不得賣買。其男口不盈八,而田過一井者,分余田予九族鄰里鄉(xiāng)黨?!蓖趺г诖嗽t文中,稱他要恢復的井田制是古者“唐虞之道,三代所遵行也”,但沒有指明所據(jù)何經(jīng)??肌吨芏Y·小司徒》有“九夫為井”之說,《周禮·大司徒》又考慮土地之肥磽,有“不易之地,家百畝;一易之地,家二百畝;再易之地,家三百畝”的規(guī)劃,《周禮·遂人》又有“辨其野之土,上地、中地、下地,以頒田里:上地,夫一廛,田百畝,萊五十畝,余夫亦如之;中地,夫一廛,田百畝,萊百畝,余夫亦如之;下地,夫一廛,田百畝,萊二百畝,余夫亦如之”的記載,稅率又依《周禮·載師》“凡任地,國宅無征,園廛二十而一,近郊十一,遠郊二十而三,甸、稍、縣、都皆無過十二,唯其漆林之征二十而五”的規(guī)劃,不難看出王莽所改田制,皆本自《周禮》而已。其“井田”和“王田”,都是仿效西周井田制,將土地收歸國有,以有效防止土地兼并,立意尚為良善。但存在兩個問題,一是“井田制”以“授田”為主,希望提升生產(chǎn);“王田”則是以“限田”為主,希望遏止兼并,兩者出發(fā)點并不相同,相互矛盾、抵消,可知王莽田制改革必敗無疑。
二是“五均”“賒貸”?!傲`”,就是以政府的力量管制民生六大事情:鹽、鐵、酒、錢幣、名山大澤、五均賒貸?!拔寰笔瞧揭治飪r,《周禮》中的“司市”“賈師”均主張政府應主導市場價格,穩(wěn)定物價及供需?!百d貸”來自《周禮》“泉府”之職,分“賒”“貸”兩項,“賒”指政府握有滯貨,而可先賒售予人民,屬于信用融通,似無利息給付,但還款仍有一定期限?!百J”指金錢借貸,在貸款之前,政府仍須審查貸款人信用狀況,然后才決定是否給予貸款,借款人還需負擔一定的利息?!吨芏Y》所規(guī)劃的市場交易制度十分完善,除了“司市”“賈師”“泉府”之外,尚有“質(zhì)人”掌契約、“廛人”掌課稅,“胥師”“司虣”“司稽”等職掌管市場秩序。然而王莽的“五均”“賒貸”,重在管制市場秩序,而非開發(fā)市場活力,從而帶來“奸吏猾民并侵,眾庶各不安生”“制度失中,奸軌弄權(quán),官民俱竭”(《漢書·食貨志》)。
第二,《周禮》對《唐六典》的影響。在中國官制史上,《周禮》開創(chuàng)了職官編制規(guī)劃的理念。也就是說,職官不能隨意設置,必須按照政府管理職能加以編制。《周禮》以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六篇為間架。天、地、春、夏、秋、冬即天地四方六合,就是古人所說的宇宙。《周禮》六官即六卿,根據(jù)作者的安排,每卿統(tǒng)領六十官職。所以,六卿的職官總數(shù)為三百六十。眾所周知,三百六十正是周天的度數(shù)?!吨芏Y》規(guī)劃的官制,影響百代。如從隋代開始實行的“三省六部制”,其中的“六部”,就是仿照《周禮》的“六官”設置的。唐代將六部之名定為吏、戶、禮、兵、刑、工,作為中央官制的主體,為后世所遵循,一直沿用到清朝滅亡。
《周禮》開創(chuàng)職官編制的理念與做法,《唐六典》則是中國古代職官編制法的成熟形態(tài)。唐朝開元時期曾有過一次大規(guī)模的政府機構(gòu)改革,《唐六典》則是開元中后期各項制度變革的集大成者,它以法典編纂的形式確認、鞏固和擴大了機構(gòu)改革的成果?!短屏洹钒凑崭母锖蟮膰覚C關(guān)體系進行編纂,詳盡規(guī)定各部門的機構(gòu)設置、官員編制、職掌權(quán)限、各部門之間的關(guān)系以及官吏任用等一系列制度,使唐朝的組織架構(gòu)一目了然,相當于政府組織法?!短屏洹肥状伟压賳T分為文官、武官、內(nèi)官、外官四大類,這在此前有關(guān)唐代官制的記載中是沒有的?!胺仓T司置直,皆有定制”是《唐六典》的一大特色?!岸ㄖ啤钡闹匾獌?nèi)容就是定崗、定責、定編、定級。編制員額一經(jīng)確立便具有法律效力,不得任意更改?!短坡伞ぢ氈坡伞芬?guī)定:“諸官有員數(shù),而署置過限,及不應置而置(謂非奏授者),一人杖一百,三人加一等,十人徒二年。”即如果官員超過法定人數(shù),或不按規(guī)定的員數(shù)而任意增補官員,則主管官要按妄增的人數(shù),負法律責任,其目的在于防止冗官充斥。
第三,《周禮》對后世官員的考核制度產(chǎn)生了較大影響?!吨芏Y·冢宰》中的“宰夫”職責是,年終命令官吏們總結(jié)確定一年的會計文書,月終就命令總結(jié)確定當月的會計文書,旬終就命令總結(jié)確定本旬的會計文書,而用以考核官吏們的政績。政令不按時施行的,就報告(冢宰)加以責罰。從戰(zhàn)國起,我國便有以“上計”來考核官員,即將一年賦稅預算收入事先寫在木券上,然后剖而為二,臣下執(zhí)左券,國君執(zhí)右券,年終時臣下至國君處報核,以考核的優(yōu)劣決定官職的黜陟?!吨芏Y》設計的官吏考核制度對后世影響了兩千余年。
總之,《周禮》對田制、市場、職官編制等方面的設計規(guī)劃,對后世產(chǎn)生了較大影響,且與西歐中世紀雜亂無章的政府編制形成了明顯的反差。
編輯:武卓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