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王鶴霖 王家梁 通訊員 楊莎 陳諾琦
近日,貴州省貴陽市開陽縣人民法院收到一份特殊的申請。在辦案件被告人呂某的妻子向法院反映,呂某母親突發(fā)疾病被送往醫(yī)院救治,醫(yī)院向家屬下達了病危通知書,彌留之際,老人十分想念自己的兒子呂某,而此時的呂某因涉嫌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被羈押在看守所,等待著法院的判決。
在押的被告人在法院還未作出終審判決時,一般是不允許離開羈押場所的,但法理不外乎人情,法官辦案,不能就案辦案,也要體現司法的人文關懷。案件承辦人收到該申請后,與醫(yī)院聯系了解到呂某母親病情嚴重已陷入昏迷之中,立即提請討論并向分管領導匯報。經研究,開陽法院綜合考量呂某認罪悔罪表現、所涉犯罪的特殊情況及其母親病危的特殊情況,認為可以通過遠程視頻方式,讓母子“見面”。
隨后,開陽法院與公安、檢察等多部門聯動配合,擬定了呂某的視頻探視方案。開陽法院法警陪同呂某妻子到醫(yī)院呂某母親病房,讓呂某與其母親進行了這場特殊的親屬會面,了卻了一位病危母親最后的心愿,彌補了一個“不孝子”一生的遺憾。
刑法威嚴,法官有情。循天理、遵國法、順人情,是刑事法官一直所秉持的司法理念。一名有溫度的司法“裁判者”,除了懲惡揚善、維護刑法的威嚴與不可冒犯的使命,還應當具有司法寬容和溫度,讓當事人在感受法律強制力的同時,也能體會到司法的溫情。在此呼喚游走在犯罪邊緣的人能夠懸崖勒馬,別留下終生的悔恨。
編輯:張楚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