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晚報訊(記者 辛欣)“‘物權’聽起來抽象,其實就是我們對‘家當’的支配權,包括土地、房屋……”6月9日,古交市司法局鎮(zhèn)城底司法所請法律顧問來到陰家溝村,教村民用民法典物權編的法律知識來守好“家當”。
物與物權是民法典物權編的法律知識,聽起來不好理解,卻與生活息息相關。
在陰家溝村,法律顧問趙律師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講解物權編,為了讓村民聽得明白,她把法律中的“物”比作村民家的土地、房屋等“家當”,并結合當?shù)匾黄鹜恋剡吔缂m紛的案例,詳細說明動產(chǎn)與不動產(chǎn)的權利轉移規(guī)則,還演示了如何應用法律條文維權,幫助村民把法律知識轉化為實用技能。
詳細解讀法條時,律師重點介紹了居住權的設立和建筑物共有部分的收益處置,幫助村民理解自身權利,明確物權邊界,用物權法律知識來維護生活權益,規(guī)避財產(chǎn)方面的法律風險,用好、管好“家當”。
編輯:劉海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