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宏博:本院受理原告中匯電子支付有限公司與你方不當?shù)美m紛一案,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廉政監(jiān)督卡、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內(nèi)。定于舉證期滿后的第3日9時20分(遇法定假日順延)在本院審判樓三十二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遼寧省沈陽市和平區(qū)人民法院
霍宏博:本院受理原告中匯電子支付有限公司與你方不當?shù)美m紛一案,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廉政監(jiān)督卡、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內(nèi)。定于舉證期滿后的第3日9時20分(遇法定假日順延)在本院審判樓三十二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遼寧省沈陽市和平區(qū)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06月12日
本公告從法治網(wǎng)、法治號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