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號:(2025)遼0211民初7943號
中融國控(遼寧)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姜明訴被告中融國控(遼寧)融資擔保有限公司、第三人張黎明股東資格確認糾紛一案,現(xiàn)依法向你方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舉證通知書及開庭傳票。原告訴訟請求為:1.請求貴院依法確認原告姜明不具有被告中融國控(遼寧)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原名:大連嘉明擔保有限公司)的股東身份。2.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次日起15日內(nèi),并定于舉證期滿后的第3日上午8時30分(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在本院16號法庭公開審理此案。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大連市甘井子區(qū)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