藺東權(quán)、沈陽金易汽車銷售有限公司、遼寧四海兆信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張玉民、遼寧啟航汽車銷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馬龍訴被告藺東權(quán)、沈陽金易汽車銷售有限公司、遼寧四海兆信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張玉民、遼寧啟航汽車銷售有限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及開庭傳票。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和舉證的期限為公告期滿后15日內(nèi)。并定于舉證期滿后第3日13:30(假日順延)在本院401法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沈陽市皇姑區(qū)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