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陜0103知民初169號 西安盛陽廣貿商貿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化學工業(yè)出版社有限公司與被告上海尋夢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西安盛陽廣貿商貿有限公司侵害商標權糾紛一案,現(xiàn)依法向你及你公司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司法公開告知書及開庭傳票。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和舉證期限為公告期滿后15日內,并定于答辯、舉證期滿后的第3日上午9時(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在本院第30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陜西省西安市碑林區(qū)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