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仲云:本院受理原告民盛友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與被告姜仲云租賃合同糾紛一案,原告民盛友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提出訴訟請求:1.請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買斷價款8860元(買斷價款=簽約價-己還租金)。2.請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違約金443.00元(違約金=買斷價款*5%)。3.請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滯納金(逾期滯納金=買斷價款*0.5%*逾期天數,自2024年2月22日起至實際清償之日止),至2024年12月7日逾期滯納金為1280.27元。4.請求判令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起訴總金額暫計為10583.27元。因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5)蘇0623民初3427號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民事裁定書(簡易程序轉為普通程序)、開庭傳票及證據副本等。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及舉證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15日內。本院定于舉證期滿后的第3日上午9時(遇法定休假日順延)在如東縣人民法院栟茶法庭第一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如東縣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