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蘇0623民初2188號 顧永剛:本院受理的原告田華與被告顧永剛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原告起訴要求:1、判令被告立即償還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幣7000元;2.判令被告承擔(dān)本案的訴訟費(fèi)。提出答辯狀期限及舉證期限為公告送達(dá)期滿后15日內(nèi)。并定于2025年7月15日9時(shí)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不到庭將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如東縣人民法院
(2025)蘇0623民初2188號 顧永剛:本院受理的原告田華與被告顧永剛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原告起訴要求:1、判令被告立即償還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幣7000元;2.判令被告承擔(dān)本案的訴訟費(fèi)。提出答辯狀期限及舉證期限為公告送達(dá)期滿后15日內(nèi)。并定于2025年7月15日9時(shí)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不到庭將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如東縣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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