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浙江地質(zhì)集團有限公司(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0000142910317T)經(jīng)本公司出資人(股東)決定:本公司認繳注冊資本從31000萬元減至20000萬元。請債權人自接到書面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nèi),未接到通知書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nèi),有權要求本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逾期不提出的視其為沒有提出要求。特此公告。
本公告刊登在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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