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王艷玲申請(qǐng)宣告姜金堂死亡一案,于2023年5月8日發(fā)出尋人公告,公告期滿并于2024年5月13日依法作出(2023)吉0202民特17號(hào)民事判決書(shū),宣告姜金堂死亡,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區(qū)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4-5-20
本公告刊登在2024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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