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良宜,現任香港專業(yè)海商及國際貿易業(yè)務顧問,海事、商事全職仲裁員,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名譽主席。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國際咨詢委員會委員、馬來西亞亞洲國際仲裁中心國際咨詢委員會委員及韓國大韓商事仲裁委員會國際仲裁委員會成員、新加坡海事仲裁員協會理事會成員。曾任亞太仲裁組織主席,法國巴黎國際商會國際仲裁庭香港代表,丹麥哥本哈根波羅的海國際海事協會文件委員會副主席。 楊良宜在過去30多年擔任全職仲裁員的經歷中處理了大量國際商事、海事貿易領域的仲裁案件,熟悉香港、亞洲地區(qū)及國際的有關實務,在香港、倫敦、新加坡、馬來西亞、澳大利亞、美國、韓國以及中國內地的仲裁案件中擔任仲裁員,作出仲裁裁決書超過600份,長期積極及廣泛地致力于推廣有關國際商貿及仲裁的法律及實務教育。
● 我們在掌握了游戲規(guī)則,成為高端“玩家”后,就可以對規(guī)則有話語權,設立對自己更有利的規(guī)則。
● 設立系統(tǒng)性的課程,讓學員對英美法的思維與理念有一個整體了解,是至關重要的。只有如此,他們才能在國際上與人交朋友時,有共同語言,擴大中方利益。
● 近年來國內仲裁機構在改革過程中,加強與國際接軌,吸收了一些國際仲裁機構的做法與規(guī)定,但這種吸收與借鑒一定不能僅是停留在照搬程序規(guī)則的層面,而要深入了解其設立背后的原因。
□ 本報記者 張維
近日,改革后的上海仲裁委員會新一屆(第七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在上海召開。經表決,會議決定設立上海國際仲裁學院(SHAC-Academy),并由委員會成員、國際著名仲裁員楊良宜先生擔任上海國際仲裁學院院長。
這一任命在上海仲裁委員會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完成,因此備受關注。據了解,改革后,上海仲裁委員會退出事業(yè)單位序列,成為由市政府依法組建、市司法局登記管理的常設性仲裁機構,作為非營利法人獨立運作,實行以委員會為核心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決策權、執(zhí)行權、監(jiān)督權相互分離、有效制衡的治理機制。
作為國際仲裁事業(yè)諸多大事件的見證者、參與者,楊良宜先生如何看待上海仲裁委員會的這一次改革?深度參與其中,成為上海國際仲裁學院院長的楊良宜先生對于這一任命有何考慮?《法治日報》記者近日與楊良宜先生進行了對話。
必須加強系統(tǒng)教學
記者:作為香港專業(yè)海商及國際貿易業(yè)務顧問,海事、商事全職仲裁員,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名譽主席,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國際咨詢委員會委員,馬來西亞亞洲國際仲裁中心國際咨詢委員會委員及韓國大韓商事仲裁委員會國際仲裁委員會成員,新加坡海事仲裁員協會理事會成員,您在事務非常繁忙的情況下,仍然接受了上海國際仲裁學院院長這一職務,您的考慮是什么?
楊良宜:我這40多年來始終都十分重視涉外法律教育問題,一直呼吁要培養(yǎng)有國際法律思維的人才。能夠熟練辦理涉外法律業(yè)務的律師雖然越來越多,但對于中國作為主要貿易國家的龐大業(yè)務量來說仍不夠。
無論我們是否喜歡,英美法因為歷史原因是現在國際上被普遍適用的游戲規(guī)則,這是一個現實。如果不掌握這套游戲規(guī)則,無論中國在貿易上與技術上取得怎樣的成就,都有可能因不懂游戲規(guī)則而產生落敗的危機。而在掌握了游戲規(guī)則,成為高端“玩家”后,我們就可以對規(guī)則有話語權,設立對自己更有利的規(guī)則。
我近年來特別關注國際商法的一些基礎課目,如果不掌握這些基礎科目就無法在實際情況中靈活應用規(guī)則。中國企業(yè)參與國際商貿最需要掌握的英美法律基礎課題無外乎是合同法、侵權法、證據法與仲裁法,我相信關鍵的基礎就是合同法、侵權法與證據法,這些屬于“一理通,百理明”中的“一理”。掌握了“一理”,對任何不同國際業(yè)務的規(guī)定就都很容易融會貫通,也對理解與掌握仲裁法這種程序性法律不會感到困難。所以設立系統(tǒng)性的課程,讓學員對英美法的思維與理念有一個整體了解,是至關重要的。只有如此,他們才能在國際上與人交朋友時,有共同語言,擴大中方利益。但中國大學法律教育中缺乏這種國際商法的系統(tǒng)性教學。
據我所知,這方面的短板已經受到內地法律與教育人士的關注,已有相關培訓項目與課程在推進,據悉有不錯的成績。但中國是國際商貿與人口的大國,會需要更多的人才與這方面的培訓,尤其是在現在國際環(huán)境令中國青年去西方學習也并不容易的情況下。
上海作為中國最重要的對外城市之一,我希望自己在擔任上海國際仲裁學院院長期間能在這方面的課程、培訓的設置與人才培養(yǎng)方面有所作為,吸引更多已經有國際商貿斗爭實務經驗的朋友參與到系統(tǒng)化的培訓課程中,爭取盡快為國家培養(yǎng)出大量在比例上足夠的高素質涉外法律人才。
為國養(yǎng)士為國舉才
記者:上海國際仲裁學院是在什么背景下設立的,有何具體使命和職責?在上海仲裁委的改革和未來的發(fā)展中扮演什么角色?
楊良宜:上海國際仲裁學院是上海仲裁委員會落實上海市委、市政府《關于完善仲裁管理機制提高仲裁公信力加快打造面向全球的亞太仲裁中心的實施意見》中關于加大仲裁專業(yè)人才培養(yǎng)力度、加強仲裁專業(yè)人才培養(yǎng)的國際合作以及加大仲裁專業(yè)人才的國際交流力度的指示,執(zhí)行《上海仲裁委員會深化改革總體方案》關于建立仲裁事業(yè)發(fā)展基金專門用于仲裁事業(yè)發(fā)展要求的措施。
作為上海市政府設立的仲裁機構,上海仲裁委員會建立的仲裁事業(yè)發(fā)展基金應當回饋于整個上海乃至中國的仲裁事業(yè)發(fā)展。通過設立上海國際仲裁學院,上海仲裁委員會將充分、合理地將仲裁事業(yè)發(fā)展基金投入到仲裁人才的培養(yǎng)中,從課程設計、教授到海外實習、實踐項目的運作,甚至未來向國際組織推薦優(yōu)秀學員等等,上海國際仲裁學院會擔負起一大部分上海仲裁委員會應當承擔的社會責任,為中國仲裁事業(yè)的發(fā)展作出努力。
為國養(yǎng)士,為國舉才,這就是上海國際仲裁學院的使命和職責,也是上海仲裁委員會改革和發(fā)展所期望實現的重要目標。
上仲將開啟新征程
記者:上海仲裁委員會稱,新一屆委員會的成立和第一次全體會議的召開在上海仲裁委員會發(fā)展歷史進程中具有重要意義,標志著上海仲裁委員會揭開新篇章、開啟新征程。在您看來,上海仲裁委員會此次改革的亮點都有哪些?
楊良宜:對我來說,亮點有很多,這些亮點很重要也很獨特。
首先,上海市政府十分支持這次改革,上海仲裁委員會不再是事業(yè)單位,而成為由市政府依法組建、市司法局登記管理的常設性仲裁機構,作為非營利法人獨立運作。改革后,上海仲裁委將交由對國際仲裁十分了解與有經驗的專業(yè)人士領導,如委員會主任劉曉紅女士、常務副主任范銘超先生(曾經在國際商會仲裁院擔任重要的職務),其他委員會成員也都是擁有豐富的涉外法律經驗的人士。我曾與他們在培訓與教育方面有持續(xù)與緊密的合作,了解他們對國際仲裁實務非常熟悉且有國際視野。這在我看來是一個至關重要的亮點。
另一個重要亮點是,上海作為中國重要的開放城市與金融貿易中心,人才儲備量大,磨練機會多。這是上海仲裁委員會專業(yè)化、國際化發(fā)展的基石,只有依托對國際了解與有經驗的專業(yè)人才,上海仲裁委員會才能不斷提升國際競爭力、公信力和影響力。而將來,隨著上海仲裁委員會的發(fā)展,這些人才也能有更多機會不斷進步,并培養(yǎng)出越來越多的涉外法律專業(yè)人才,形成良性循環(huán),共同助力上海成為面向全球的亞太仲裁中心之一。
所以,我深信:上海仲裁委員會這次改革可以說是集合了天時地利人和的條件。
深入了解國際規(guī)則
記者:根據您的了解,國內仲裁機構改革應遵循什么樣的方向?有何具體建議?
楊良宜:要打造國際仲裁的中國名片,仲裁機構至少在涉外案件的管理上必須與國際接軌,獲得國際認可,更不用說國際上多年來都在不斷改進的一些做法是值得借鑒的。因為各種原因,目前國內仲裁機構的做法與國際做法在某些方面存在差異。
我也看到近年來國內仲裁機構在改革過程中,加強與國際接軌,并吸收了一些國際仲裁機構的做法與規(guī)定,取得了一定的成果,這是好事。但我還是要強調,這種對國際做法與規(guī)定(例如在很多國家和地區(qū)適用的《國際商事仲裁示范法》與對國際仲裁影響深遠的英國1996年《仲裁法》)的吸收與借鑒一定不能只是停留在照搬程序規(guī)則的層面,而要深入了解其設立的背后原因(這往往會涉及合同法、證據法與政策考慮)。
希望我過去三四十年參與國際各大仲裁機構(包括香港國際仲裁中心、英國特許仲裁員協會、國際商會仲裁院、馬來西亞的亞洲國際仲裁中心、韓國商事仲裁委員會與新加坡的海事仲裁員協會等)的案件與機構建設的經驗,能夠輔助上海仲裁委已有的國際仲裁專業(yè)人才團隊,加快上海仲裁委的國際化發(fā)展與建設。
編輯:買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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